(二)
现在想想当年的自己,有点可爱、有点幼稚,还很要面子。收到通知书後,我研究了一遍後,偷偷的跑回家拿了户口本,伪造了父亲的签名,一个人去办了助学贷款证明。这些事情只有表妹一个人知道,8月底的一天,表妹一人送我,在我即将上车的时候,她把攒的零钱一股脑的塞进我的背包,红着眼睛说,哥,去了记得给我打电话啊,可能的话给姨夫姨妈也打个……
我不辞而别,在有点凉的秋雨中,到了一个陌生的城市。在置办好生活必需品後,身上的两千多块钱只剩下不到一千五,这是我未来的生活费。於是,我又申请了一个维护性质的勤工助学工作,每周只需要工作两三个晚上,一个月400块钱,温饱之余还有点结余。
我很庆幸,自己有三个很好的室友。老大东北大汉,是个话痨;老二西北人,一双小眼睛总是让人觉得色迷迷的;老四是浙江人,说话软绵绵的有点娘……
与顾萱的初次见面是在开学不久後的同乡会上,她正好坐在我旁边,齐耳短发,脸蛋儿有点圆,左下巴上有一颗淡淡的黑痣。
跟我不一样的是,顾萱的性格很外向,她不时的跟拘谨腼腆的我说话。
我从来没喝过酒,可在顾萱的怂恿下,忍不住的喝了两杯啤酒,然後便满脸通红的趴在了桌子上。
聚会结束的时候,我清醒了一些,只是有点尴尬的是,我只能在通讯录的A4纸上写上宿舍的电话。
「你没手机吗?」顾萱在旁边问道,喝过酒的她圆润的脸颊泛着红晕。
「没钱买……」我讪讪的回道。
我俩并肩走在回学校的路上,微凉的夜风冷却着我滚烫的脸。月亮很圆,路灯的光线昏黄。我们俩的宿舍离得比较近,相隔一幢楼。她站在楼下,嘴角微翘的笑着,「我上去了,记得常联系啊……」
我目送她很优雅的走进了大门,直到脚步声逐渐消失在走廊的尽头。
大一的我很忙很忙。上课、勤工助学的工作,甚至周末也会去兼职,或者家教或者发传单,几乎没有多余的时间去想别的事情。
十一放假的前一天晚上,我接到了顾萱的电话。这是她第一次主动给我打电话,哦,不,这是初识以来我俩的第一次联系……
「明天大家一起去玩吧!」她的声音清脆中夹杂着些微的沙哑。我知道所谓的「大家」很可能就是在同一个城市上学的高中同学。
我犹豫了一会儿,心里想的却是十一假期每天100块钱发传单的工资,最後拒绝道:「我假期里有事,你们玩儿吧。」
顾萱对我的拒绝很不解,嘟囔了一句「那以後再说吧」就挂了电话。
第二天下午两点左右,我还有两百多份没有完成。天气很热,从学校带的一壶水早就喝完,我抽空到旁边的报刊亭买矿泉水。在我仰头喝水的时候,有人突然从後面拍了我的肩膀,吓得我一下子将水呛进了鼻子里,弯下腰猛烈的咳嗽起来。
「对不起,对不起,你没事吧!」是顾萱的声音,她一边轻拍我的後背,一边道着歉。
放在脚下的传单淋上了水,我顾不上跟她说话,赶紧拿起来在衣服上擦乾净。
「你……你在发传单?」
「恩……」我低着头擦着传单回道。
然後便是沉寂,这种沉寂持续了好一会儿。
「你还有多少?我帮你吧!」
我诧异的抬起头,看着洒满阳光的她的脸。
「不用……你怎麽在这?你们不是去玩了吗?」我推辞着。
「坐地铁到这转车,我去里面上厕所了!」她指着身後的中央商场说道。
「那你赶紧走吧,他们还在等你吧。」
「没事,我打电话跟他们说一声,让他们先走。」
打完电话,她便从我手中「夺过」一大半的传单,调皮的眨着眼睛说:「走啊!」
那天的阳光很明媚,天空出奇的晴朗,蓝的如同一片靛青染成的幕布。她微昂的下巴上的那颗淡淡的痣,是那麽的可爱与美好。
或许漂亮可爱的女生都有天然的亲切感,表现在发传单的速度上就是,不到一个小时她手上的传单就已经没了,而我还在用僵硬的笑容苦逼的努力着……
在她的帮助下,不到四点钟我就完成了一天500份的传单。拿到钱後我拖着酸痛的双腿找了个墙根瘫坐在地上。
「快起来,别在这坐着啦!多不好……」顾萱皱着眉撅着嘴巴,伸手把我拉起来。
这是我第一次碰触除了表妹意外的异性的手,她的手有点凉,柔软若无骨。
我被她拖着进了旁边的麦当劳,我突然有点害怕,因为两个人很容易将好不容易到手的100块钱吃光。於是,我拼命的往後退,嘴上说道:「我还是先回去吧……」
「我渴了,一下午都没喝水了!」顾萱似乎很喜欢撅嘴吧,红唇遮蔽了她的贝齿,白皙的脸蛋映衬着红唇,显得更加鲜艳夺目。
「那你想喝什麽?我请你!」我心里很不舍得说道。
「可乐就行,这个很解渴!」她调皮的笑着。
「你怎麽不喝?」她咬着吸管含混不清的问道。
「我不渴,刚才喝过一瓶水了……」
她突然停了下来,眼睛眨啊眨的盯着我,看得我有些发毛。
「怎麽了?」我摸了摸头和脸,不解的问道。
「我……」她很不好意思的撅着嘴,想说什麽却又不知为何止住。
回学校的路上,她手里一直捧着那杯可乐,一路上没说话。我累得像狗一样,更没心思说话。
在她宿舍门口,她问我明天还去吗?
我说去啊,一天一百块钱呢~!
她说我去行吗?
我说,太累,你肯定坚持不了!
她很不高兴,说,我肯定行的!
我笑道,你又不缺钱,至於吗?
她撅着嘴道,要你管啊!你帮我问问还要不要人啊!
第二天一大早,她很不情愿的被我叫了起来,睡眼惺忪的坐上了公车。
至今,我仍然很佩服她,真的,打心底里佩服她。我不知道是什麽让她坚持一天,累得气喘吁吁,汗水打湿了额头上的刘海儿,杂乱的贴在脸颊上……
拿到100块钱後,她眼圈红红的说,原来挣钱这麽不容易……早知道这样,昨天我不该喝那杯可乐,一杯10块钱呐……
柔和的夕照穿过林立的大厦空隙,荡漾在她白皙的脸上,泛起了淡淡的光晕,发梢上的汗液闪烁着星芒,多年来我总觉得那一刻的她是最美的!
「走啊,我请你吃麦当劳!哈哈,这是我自己挣来的!」她仰着头,像一头骄傲的公鸡,拽着我气势汹汹的走进店里。
「这是我吃过最美味的一餐!」
从麦当劳出来的时候,天已经有点凉了。顾萱缩着双肩歪着头对我说。
我无声的笑了笑,说:「这顿饭花的钱够我一个周的生活费了……」
「啊?!怎麽可能!」她瞪大了眼睛。
「恩,我勤工俭学一个月400块钱,吃饭300,剩下的一百零用或者存下来用来急用……」
「你家里不给你钱?」她像是听到了最不可思议的事情一般。
「家」这个字似乎离我很久远很久远,我突然觉得秋天的夜晚很冷。
我低着头看着路灯下的影子,过了很久才生硬的说:「我不想跟家里要钱。」
或许我的话让她产生了误会,而这种误会导致了我俩之间更大的误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