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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回:萍水相逢细说韵事

  章雅男循着那股香味走了一小段路后果然找到了一家依然在营业的小面馆。

  那小小的面馆里面除了一个满脸皱纹的老头子正在煮面之外,就只有一个抱头大睡,一身酒气的白衣男子。

  那老头子一看见章雅男就挤出一个笑容,「这位姑娘请坐,要吃些啥?我这里应有尽有,阳春面牛肉面猪骨汤馄饨包子,全都不缺。除了吃的,喝的也有,竹叶青女儿红状元红,一切皆有。」

  章雅男心中苦闷,想喝点酒解愁,于是就点了点头,「那给我来一份牛肉面……」

  她指一指那个白衣醉汉面前的酒瓶,「……再加一瓶和他同样的酒。」

  可能是听见了章雅男这句话,那醉汉突然抬起头来看了她一眼,同时章雅男也看了他一眼。就这么一个惊鸿一瞥,章雅男就发现那醉汉原来年纪不大,估计不到三十,长得眉清目秀,挺俊的一个人,可惜却双眼通红,满嘴酒气,一副颓废模样。

  章雅男见他一个大男人竟然憔悴至此,心中有数了,「莫非他也是和我一样被情所困,所以才会半夜三更在此买醉?不行,让我开导开导他一下。」她是个热心肠的人,虽然自己也正在承受着情伤,但看见这个素未谋面的年轻人愁眉苦脸的样子就于心不忍,自告奋勇要去开解他。

  于是她就从那老头子手上接过酒壶后就走到那人面前,用自己酒壶碰一碰他的壶子,「小兄弟,为何愁眉苦脸一个人喝闷酒?正所谓酒入愁肠愁更愁,来,让姐姐我陪你喝一杯,为你解解愁吧!」

  其实她年纪比那白衣男子还小,但她看见他一脸悲苦,就感觉自己比他大,有了一种想要保护弱小的想法。

  白衣男子又再抬起头来,醉眼朦胧的看了章雅男几眼后突然一掌拍在桌子上,咧嘴大笑,「酒入愁肠愁更愁……哈哈哈,说得好,说得好!」他把酒壶放到自己嘴边,连酒杯也不用就把壶子里面的酒乾完。

  他用手背抹一抹嘴巴,然后盯着章雅男说,「轮到你了,姐姐!」

  「好酒量!」章雅男赞他一句后就坐在他面前,同样也是从酒壶一口气把酒喝完。

  她从小到大就和她爹一起喝酒,酒量比不少大男人还要好,一瓶酒喝乾之后,俏脸上只是多了一丝红晕,更是为她添加了一分艳光。

  章雅男此时坐在那白衣男子身前了,可以清楚看见他眼眶里满布血丝,眼瞳里充满了哀伤,很明显已有几天没有睡个好觉了。

  她忍不住开口相劝,「小兄弟,十步之内必有芳草,你又何必为了一个女子如此难为自己呢?」

  听了她这话,白衣男子浑身一震,「你……你怎么知道我是为了一个女子而伤心欲绝?」

  章雅男嘿嘿一笑,「除了为情所困之外,尘世间还有什么天大事情能够令一个男子汉如此失态呢?」

  白衣男子眼中又露出一丝痛楚,「姐姐,你说得一点都没有错。除了情这字,这世上真的没有什么大事能让我掉一滴眼泪……」他又再举起酒壶,可惜里面已经一滴无存了。

  他转头向那老头子喊了一句,「老板,再拿两壶酒来!」

  那老头子笑嘻嘻的走过来,朝着白衣男子伸大手板,「客官,要酒没有问题,但请你先把账结一结。」

  白衣男子伸手入怀,但却老半天也没伸出来,而且还一脸尴尬。

  章雅男心知肚明,晓得他必定是身无分文了,于是就大方的掏出一锭银子放在那老头子手里,「快去拿酒来!我们俩今晚要喝个够!」老头子收了银子后很快就把两坛酒送过来,一打开就酒香扑鼻。

  章雅男一边把酒倒在酒壶里面,一边笑着说,「没想到这家小馆竟然藏有如此美酒!来,小兄弟,我们今晚不醉不归!把一切烦恼都抛到脑后!」

  「好!说得好!喝,咱们喝!」

  白衣男子举起酒壶向章雅男敬了敬,然后就张口畅饮。

  酒过三巡后,白衣男子眉梢间的哀愁才稍微减少了一丁点。

  他俊脸上露出一丝苦笑,「我原本以为天下女子皆薄情,没想到会在此地遇上姐姐你这么一个豪侠心肠的奇女子,真的是万幸啊!」

  章雅男被他说到俏脸一红,「我只是喜欢管闲事,哪是什么奇女子呢?何况我自己其实是自身难保,也遇上了薄情郎……」说到这里,方才庾靖风与蜜儿欢好的情景又在她脑海中浮现,她心中不禁感到有点委屈,一时之间,眼眶也湿润了。

  白衣男子伸手一拍自己胸膛,「这位姐姐,到底是哪个不识好歹的家伙把你气成这个样子?只要你一句话,我就去替你出一口气!」

  章雅男强忍着即将落下的泪水,「情感这方面的事,除了当局者之外,没有其他人可以帮上忙的……更何况可能一切都只是我一厢情愿而已,人家根本就没有把我当成一回事……」

  白衣男子长叹一声,「君心照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姐姐你的遭遇与我何其相似啊!」

  好奇之心人皆有之,章雅男不由放下酒壶,凝视着白衣男子说,「若是小兄弟想说出来缓解一下心中的苦闷,我愿闻其详。」

  白衣男子把手上酒壶里面的酒乾完后才开腔,「其实这也只是一个千百年来发生了千万次的故事而已,一个穷小子爱上了一个富家小姐,不同之处只是那穷小子是我,而我爱上的是个武林大豪的小女儿。我从小家穷,爹妈在那武林大豪家厨房打杂,我就经常熘到那边去玩。我们家只是一间小茅屋,那大豪的厨房也比我们家大了几十倍,我第一次看见那么大的厨房,整个人都呆住了……」

  章雅男见他正在细说从头,就静静的聆听。

  「虽然爹爹妈妈吩咐过我不要乱跑,可是我只是一个十二岁的小孩啊,看见了那么大的宅子,那么美丽的花园,那么多的鱼儿在池塘里面游,第一天犹自可,到第三天我就忍不住了,自己一个人偷偷的从厨房熘出去,到处乱逛……」白衣男子话匣子一开就连连不绝的把往事说出来,「我逛啊逛,不知不觉中越走越远,竟然找不到回去厨房的路。我一时急了,就哭了起来。就在我绝望无助时,她出现了。当时她才十岁,但已经是个美人胚子了,笑起来有两个酒窝,一双大眼睛滴熘熘的不停的转,而我的眼睛也随着她的眼睛不停的转……」说到此处时,白衣男子眼瞳中流露一丝温馨,显然是沉醉于往日时光里面,「她向我笑了笑,然后就吹了声口哨。一开始时我还以为她是在向我吹口哨,但转眼之间我就知道不是了,因为有两条大黑狗随着她的口哨跑出来,一边对住我狂吠,一边往我冲过来。我吓了一跳,只好转身飞奔。我当时人矮脚短,哪里跑的过那两条穷凶极恶的狗,很快就被它们追上了。」

  他把衣袖拉起来,让章雅男看一看他手臂上的疤痕,「我只好举起双手护着脸,这些伤痕就是当时留下来的……」

  章雅男看见他手臂上大大小小纵横交错的十来道疤痕,虽然知道他后来肯定逃过一劫,但也触目惊心。

  「那两条狗不停的咬我,我拚命挣扎,不晓得从哪里抓到了一块石头,我想也不想就用石头死命的敲打狗头。那块石头挺锋利的,竟然把它们打得头破血流。当时的我已经失去了理智,一心想着不要被勐狗咬死,所以就不停的打那两条狗,等到我停下来的时候,才发现两条狗已经是血肉模煳,奄奄一息了……」白衣男子继续说下去,「她看见我把两条狗打成这样子,也惊呆了,过了好一阵子才走过来看看我。我虽然击败了那两条狗,但自己也好不到哪里去,也是伤痕累累,一身是血,倒在地上动也不能动了……」

  章雅男心想,「原来你们俩初次见面,你就被折磨至此,看来此女子性格刁蛮,并非一个温顺的人啊!」

  「你死了吗?她轻轻的问我。」

  白衣男子一提到自己心爱的女子,眼神就变得无比温柔,「我从来没有听过如此优美的声音,虽然全身都疼,但依然睁开眼睛向她笑了笑。她看见我没有死,也向我笑了笑,而我也随着她继续笑。我们两个人,一个站着,一个躺着,就笑个不停。我也不晓得她为何笑,但我看见她的笑容就感到非常开心,自然而然的就陪着她笑了。」

  章雅男心里有数了,「原来他就是在那一刻喜欢上这女子……」

  白衣男子大口大口的把一壶酒乾完才把他的故事说下去,「后来她就把我拖到一间柴房。别看她小小年纪,力气还不小,竟然一个人把我这个比她大三四岁的男孩拖到柴房里面。她找了金创药,替我把伤口包扎好,还找了一些吃的给我。我晓得爹妈找不到我,肯定非常担心,但我受了伤,全身无力,根本就爬不起来,只好央求她替我传个口信。她盯了我一阵子后说,看在我打狗打得如此卖力的份上,就替我报个平安。」

  章雅男有点奇怪了,「你打了她的狗,她还夸你打得非常卖力?」

  白衣男子点点头,「我当时也摸不着头脑。后来才知道原来她从小就喜欢看师兄们比武,当她看见我奋力与那两条狗拚搏时,竟然看到津津有味,觉得比看师兄们比武好看,所以才会救了我。她还告诉我爹妈,说让我留在她家做书僮。难得有这机会,我爹妈当然是千肯万肯,马上就答应了。可是实际上我留在她家,并非做书僮,而是每几天都和一只大狗打架。我也不晓得她从哪里找来那么多狗,反正没过几天,她就会把一只又大又凶的狗带来柴房,要我们打架,而那些狗是一只比一只大,一只比一只凶,我身上的伤痕也越来越多了。我有时候打赢,把那些狗打得卷着尾巴逃跑,有时候就被咬的遍体鳞伤。」

  章雅男听了他这童年往事,不禁对他起了怜悯之心,心想他那些年也过的太惨了。

  「久而久之,我悟到了一个道理,就是先下手为强。」白衣男子又喝了一壶酒后才继续讲述他的往事,「于是大狗一踏入柴房,我二话不说就动手,若要必胜,就必须要在对手还没做好防卫,还没出击前,就把它们打倒,而且还要把它们打倒毫无还手之力。只要敌手还有一份力,它们都可能会给你临死一击。我一旦领悟到这道理后,我身上的伤痕就逐渐减少,而我击败那些大狗的时间也越来越短了。」

  章雅男插了一句,「那她肯定是非常赏识你了!」

  白衣男子苦笑了几声,「由于她那些狗都不是我的对手了,她慢慢的就看腻了,就有了新主意。我陆续三天把三只大狼狗打败后,正在沾沾自喜时,没想到下一个对手竟然是一头野狼!」

  听到此处,章雅男也不禁低声惊呼。

  白衣男子叹了一口气,「她家里有钱,就从猎人那边买了一头野狼。那狼和家犬不一样,穷凶极恶的,我第一天打不赢它,眼看快要被咬死了,她才让几个护院进去柴房把我救出来。我不服气,休养了几天后又再挑战那头狼,只是这次我并非赤手空拳,而是备了两把短剑。那两把剑是她爹爹其中一个徒弟的武器,我趁他外出办事就把剑偷过来。那一天,真可以说是血肉横飞。我虽然有剑在手,但那头野狼也不是好惹的。我一剑又一剑的刺它,它也一口又一口的咬我,到了最后,我浑身是血,也弄不清哪些是自己的血,哪些是那头狼的血……总之,它倒下来了,而我依然站着。」

  章雅男忍不住说,「这样下去,她只会为你找越来越难应付的对手啊!」

  白衣男子点点头,「的确如此。我也曾经想过逃走,但每一次我胜利了,她都会露出甜美的笑容。有一次,我杀了一头黑熊后,她和第一次我被狗咬伤时一样,为我包扎伤口。当时我已经长高了,她也长得更加迷人了,她那两个酒窝,我这辈子也没有见过如此迷人的酒窝……我看着看着,实在忍不住了,就爬起来吻了吻她额头。她呆呆地看了我一会儿,我以为她会生气,但她并没有,而且还自动靠过来,轻轻的吻了吻我嘴唇。我当时整个人都震颤了,一时之间只感到天旋地转……」

  章雅男心想,「她不吻你犹自可,如此一吻,恐怕你从此之后就陷得更深,无法自拔了。」

  白衣男子一脸陶醉,显然是沉醉于回忆中了,「她问我,我是不是喜欢她?我听了就拚命的点头。她笑了笑,然后又继续吻我。我只是一个出身底下的穷小子,做梦也没想到会有这么一刻,不由开心到浑身颤抖。她吻了我嘴巴一会儿就转为亲吻我身上的疤痕。她吻我嘴巴已经给了我一大惊喜,更何况吻我身躯呢?

  她一边吻我,一边喃喃自语,说什么这些伤痕都是属于她的。我当时是个十来岁的少年,对男女之事还是懵懵懂懂的,但我双腿间那根玩意儿依然勃然而立。

  我们两个人近在咫尺,甚至是近在咫寸,我身体上的变化她自然是一目了然,顿时被我吓了一跳。」

  章雅男前几天才初经人事,听了他说自己的经验,情不自禁的想起了和庾靖风与萧七交欢时的喜悦,一颗心马上扑通扑通的乱跳。

  白衣男子继续把甜蜜往事说下去,「一时之间,她脸红耳赤,我自己也心跳加速。当时因为要敷金创药,我上半身是赤裸裸的,而下半身也只是穿了一条宽松的裤子,我那根玩意儿高高的举起来,把我的裤裆都撑起来了。她看着那小帐篷,玉手慢慢慢慢的靠近它,而我的心也跳到快要从嘴里跑出来了。终于,她的手隔着裤子落在我那玩意儿上。在那一瞬间,我全身血液都沸腾了,我那根玩意儿更是硬的不得了!」

  听到这里,章雅男不禁想起自己首次触摸嬴春雷那根巨龙时的那种奇妙感觉。

  她虽然是失身给庾靖风,但嬴春雷却是她第一次接触到的男人。

  白衣男子自己的呼吸也因为回忆往事而逐渐急促了起来,「在此之前,从来没有任何女子触摸过我那玩意儿,我压根儿就没有想到就这么一碰就会令我飘飘若仙。我战战兢兢的问她,你能否不要隔着裤子摸我?她竟然点了点头,二话不说就把我裤子拉下,让我那根硬邦邦的玩意儿在她眼前暴露无遗。她伸出舌头,舔了舔自己上唇,然后就伸出手指,用她的指甲轻轻的划着我那根玩意儿。顿时间,我真的是热血沸腾,几乎忍不住想要抱住她,把她压在自己身下!可是我知道我们身份有别,她是千金大小姐,而我只是个一穷二白,爹妈连字也不识一个的乡下人……」

  章雅男忍不住大声的说,「小兄弟,正所谓英雄不问出处!只要你自强不息,一样会有出头天!」

  白衣男子感激的向她点了点头,「总之,当时我拼了命的压住心中的冲动,不敢去碰她,只是任由她摆布。她用指甲划了好一阵子,直到我快要奔溃时,才突然一把抓住我那命根子。她五根手指紧紧的握住我,不停的套弄着我那玩意儿。随着她套弄的速度,我的心跳越来越快,一阵阵的快感笼罩我全身,令我失去了自控。她明显的看出了我的失控,竟然还火上浇油,靠过来伸出舌头不停的舔舐我乳头。就在她舌头接触到我乳头时,我真的是灵魂出窍了,我那玩意儿不停的抽搐,喷出了我这辈子第一股热情。她那小手几乎都被我的热情沾湿了,连她的衣服也沾了不少。」

  章雅男突然察觉到白衣男子一只手握住酒壶,另一只手却消失在桌子底下。

  她隐约猜到白衣男子正在沉溺在与心上人初次亲密接触的回忆中,一时情不自禁,竟然在自己面前用手模拟当时的情况。

  她不禁满脸通红,杏眼园睁的盯着白衣男子说,「你这小子正在干啥?你怎么可以在我面前做这种事啊?」

  白衣男子是在酒意影响之下才会在一个萍水相逢的女子面前自慰,没想到被章雅男当面指出,不由无地自容,只好缓缓的把手从自己裤裆里面伸出来,放在桌面上,「小弟失礼了,请姐姐见谅……」

  章雅男哼了一声,「你这小子说归说,别在姐姐面前做出一些不当行为。」被章雅男如此一说,白衣男子更是尴尬不已。

  章雅男又哼了一声,「继续说下去啊?你怎么停啦?你得偿所愿之后是否双宿双栖啦?还是被你老丈人棒打鸳鸯?」

  白衣男子被她说到整张脸更是红透了,「我射了后,她就幽幽的对我说,她爹是个武林大豪,若是我想要和她在一起就必须要成为一个武林高手,不然的话,她爹不会看得上眼的。其实她不说我也知道的,她爹有那么多徒弟,他们都想要成为师父的乘龙快婿,若是他们知道有我这个竞争对手存在,他们肯定会想尽办法把我这个绊脚石除掉。如果我武功不如人,恐怕小命不保。」

  「所以你就下了决心去练武了?」章雅男插了一句。

  白衣男子点点头,「我只能如此。从那天起,我白天就偷偷的看她那些师兄们练武,到了晚上,我就熘出去,到处找一些地痞流氓试招。我以和大狗野狼黑熊决战时的方法,以快打慢,在市井中竟然战无不胜,连一些比我高比我壮的对手都一一败在我手下。有一次,我击败对手后就转身离去。没想到那人竟然不服气,从后偷袭我。幸好我福大命大,逃过一劫,但依然受了重伤。从此之后,我懂了,一旦出手就必须要赶尽杀绝,不然的话,吃亏的是自己。我就这样在不停的挑战比我强大,比我狠辣,比我阴险的对手的日子中逐渐长大了……」

  章雅男向他伸出大拇指,「好!自强不息,非常好!若是如此,你应该可以勇夺佳人,又怎么会落得今日深夜买醉的结果呢?」

  白衣男子叹了口气,「她看见我武功越来越高,也是非常欢喜。她也不再找一些勐兽来与我搏斗了,而是不停的鼓励我更上一层楼。我们偷偷摸摸甜甜蜜蜜的过了几年后,都长大了。她越长越漂亮,除了她那些师兄们对她虎视眈眈之外,也有不少世家子弟上面求亲,但都被她一一拒绝了。我看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就建议她和她爹直说。她想了一会,就要求我去闯荡江湖,扬名立万。她说我现在虽然武功不错了,但依然只是她家一个书僮而已,她爹不可能答应我们俩的亲事,但若是我在江湖上有了名气,那就不一样了。我想了想,觉得她说的没错,若是我是她爹,也绝不会把心爱女儿许配给家里一个书僮。所以我就带着那两把短剑,在一个晴朗的早晨,一个人离去,到江湖上闯天下。」

  章雅男问,「那你成名了吗?」

  白衣男子点点头,「幸不辱命,三年后,我在江湖上算是有了点名气,但我身上的疤痕也多了不少。」

  章雅男说,「无论如何,你还是扬名立万了,可以抱得美人归了!」

  白衣男子苦笑了几声后说,「我原本也是如此想,所以就兴高采烈的回去老家。我连夜赶路,终于在三更时辰到了她家。此时的我已非当年的吴下阿蒙,轻轻的施展轻功就潜入了她家。那里的一石一木我都了如指掌,很快就找到了她的闺房。在此之前,我是从来没有进入过她闺房,一直以来都是在柴房或许是郊外和那些凶兽搏斗。第一次踏入她闺房,真心说,我是兴奋不已。这是第一次我感觉到自己不再是一个卑微的小书僮,而是一个享誉江湖的武林高手了!」

  他顿了顿,又喝了一壶酒后才把当晚的经过说下去,「她的闺房很大,而且香喷喷的,我一进去就嗅到了她的体味,令我更是急不及待的想要与她重聚。很快的,我就看见了她,她正躺在床上,看来早已入眠了。她身上只有一件薄薄的纱衣,胴体若隐若现。我就在她床边坐下来,仔细的看看她那绝世的容貌以及诱人的胴体。我发现几年不见,她更加美艳绝伦了,一时之间不由痴了。我也不晓得自己凝望了她多久,直到她忽然睁开了眼睛。她先是一脸惊慌,但当她认出是我时,她就微笑了,柔声的向我说,郎君,你回来了……我看见她笑了,自己也随着她笑了。我温柔的回答,是的,我回来了。她突然把我一把拉过去,我整个人就落在床上,就躺在她侧边。我的心不停的急速跳动,虽然我在闯荡江湖时也有过一些女人,但她与别的女子不一样,她才是我这一辈子的至爱。我们两个人躺在同一张床上,靠着同一个枕头,这情景曾经在我魂梦中出现过千百次,没想到今晚终于实现了!不仅如此,她还主动的靠过来,为我献上香吻……」


第27回:萍水相逢细说韵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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