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酷刑拷问)3
2006年4月13日,阴。
Robertson教授今天批准了我的计划,可是要我自己找实验搭档,这可倒哪里去找呢?
现实生活中的同学,朋友肯定是不行的,事情要传出去可就不得了。上了一下午网,网上的sm论坛很多,可是看上去里面的人都不靠谱。多半都是描写有关打屁股或者捆绑的,口味比较重的里面,也是一些是科幻或者志怪小说,或者写成群的屠杀,或者枪毙什么的。有的写的还不错,看了几个小时却什么收获也没有。只能证明男人奇异又变态的占有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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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14日,雨。
上午去Dr.Bishop,拿了一些创伤药的实验案例,看起来这种创伤药还是很有效果的。我让他在我肩膀上拉了一个口子,涂上了药膏,看看在我身上有没有效果。
中午去室内网球场锻炼了一个小时,没有对手。
下午继续上网看sm网站。有个叫breast-killer的,写了不少文章,虐待女人的部分还比较符合我的论文的要求,可是他对女人的虐待太疯狂了,每次都是虐杀,还要把乳房割掉……不敢看,还是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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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15日,雨。
昨晚下了一晚上雨,肩膀上的伤口很痒,早上起来一看,似乎恢复得还不错。
上网没有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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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16日,晴。
能在室外打网球真舒服,肩膀上的伤也愈合了。
查看我的邮箱昨天给breast—killer发的邮件还真的回了。Kansas人,是个工程师,离异,还发了很多自制虐待工具的照片。发邮件问他有没有犯罪前科。
2006年4月17日阴最近天气都不是很好,breast—killer自称叫做RichardRamirez,因为伤害妓女被起诉过,不过他赔钱了事,庭下和解了。以前参加过sm俱乐部,有些实践经验,不过交不起会费退出了。发邮件问他有没有兴趣在教授和医生的监督下做虐待女人的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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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18日,晴。
中午打球,晚上同学生日宴会。
Ribinson回邮件说对亚洲女人没有兴趣。哼!交给Robertson教授处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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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24日,雨。
最近联系的人都不合格,Robertson教授许诺给Richard了5000美金做我的实验搭档。天啊!没天理了,有实验经费也不用这么乱花吧,况且他还可以虐待我。我可一分钱也得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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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25日,晴。
打球的好天气。
和Dr.Bishop签订了创伤药试验的合同。但愿他的药管用,我可不想为了毕业论文付出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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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26日,晴。
下午打球的时候接到Robertson教授的电话,去到他的办公室才知道Richard来了。是个一头金发的大个子,应该是北欧人,人还挺帅。
一见面他就夸我很漂亮,从他的眼神里面我也能看出他对我很满意。他问我为什么想要受虐,我告诉他是为了我的毕业论文《性犯罪心理初探》。他又问我在虐待过程中能不能发生性行为。我告诉他当然可以。最后他表示需要一份免除他的责任的合同。
Robertson教授不想以学校或者个人的名义参与到这里面来。只留下我和Richard讨论合同细节。商量这样的合同细节还真叫人难堪,从教授一离开,他的眼光就不离我的胸部,像把我剥光了似的。
合同规定Richard在12小时内可以无限制的对我进行凌辱,性侵犯和伤害我的肉体。但是不能危及我的生命,也不能弄断我的骨头和内部器官。只要他不违反这个合同的规定,任何人就不能因为这个合同里允许的事情把他告上法庭。Richard认为12个小时太短了,他希望有48个小时。48个小时我怕我应付不了,不过我同意延长到一天一夜,24个小时。
Richard希望可以用他自制的虐待工具,我看过那些工具的照片,挺可怕的,有的还生锈了。不过这似乎和合同的大前提没有什么冲突,我也就同意了。
因为看过他写的sm文章,我知道他喜欢割掉女孩的乳房,从我和Bishop博士的交流来看,这样的伤害恐怕他的创伤药也无济于事。所以我要求在合同里面加上不能对我的胸部进行不可恢复的伤害。这一点他坚决不同意,说合同一开始就说明了是无限制的伤害。
我当然也不能做太多让步。Richard说我的乳房太小了,不够他摧残的。用上他的工具和方法,要不了多久就完全弄坏掉。
气得我把胸挺起来给他看,并没有他说的那么小,在亚洲人里面算是发育得非常好的了。他看我把胸挺起来,很兴奋,改口说不是一定要割掉我的乳房,因为我的肉太嫩,所以不能保证在虐待的过程中毁掉我的乳房。
我说再残酷的虐待都是可以,就是不能割掉。
他有提出至少可以自由处理我的乳头和乳晕。我觉得这是合理的,限制太多他就没有办法发挥了。于是提出在合同里写上在不使我的乳房和身体完全分离的情况下,他可以进行破坏性的摧残。
作为交换,Richard又要求可以虐待下身整个生殖系统。我当然一口拒绝了。
我说外阴怎么虐待都行,可不能把子宫给弄坏了。他说是男人都喜欢玩女孩下面的三个洞,他不可能放过的。我想也是,最后我同意他可以按自己喜欢的方式虐待我的阴道,尿道和肛门,只要不剜掉就行。
基本达成协议以后,Richard说他在sm俱乐部碰见过很多受虐狂,还是第一次碰见允许别人这么摧残她的女孩,他做过最残忍的事情就是用钢针扎穿了一个女孩的乳房,本来是她同意的,可是最后还是控告了他。他也不确定到时候能不能有胆这样摧残我,因为这感觉像是犯罪一样。
我告诉他,这就是犯罪,我写的论文就是研究性犯罪的。不过我不会起诉他。
后来他又重新兴奋起来,要给我验身,说可不希望摧残我乳房的时候掉出一块硅胶了。我的内裤估计是湿透了,我不想让他觉得我这么淫荡,就是说到时候你就可以仔仔细细的检查了,可他还是坚持。我想过几天
他就可以玩弄我的每一寸肌肤了,现在太矜持也没有什么必要。不过我也不想让她太过分,否则下次就没有新鲜感了。所以我同意让他从衣服和裙子下面抚摸我。
他的手很有力,有点粗糙,似乎近期做了不少体力活,不过手感还可以。我相信他对我也很满意,他一定要脱下我的内裤带走,果然是湿淋淋的。
可恶的是临走他拔掉了几根阴毛,还真疼。
网球裙这么短,没有内裤,我也就没继续打网球,直接回宿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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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27日,小雨。
早上去Richard指定的医院做了身体检查,他也会在我们学校的医院检查。
都不希望对方有艾滋或者什么其他疾病。
Robertson教授说合同签得很离谱,说我根本不可能承受这样的折磨,而且也有很大的漏洞。不过我们还是说好了,除非有直接的生命危险,医生们就不要干涉。签合同的时候躲起来,现在来装好人,估计教授们也多少有点变态心理,至少是希望看着我被虐待。
从昨天的兴奋状态平静下来以后,我一直都忐忑不安。Richard很可能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直接把我虐杀了,特别是看见一个伤痕累累的少女的时候。不知道付出这么大的代价,冒这么风险是不是值得。重新看了一下他的虐文,下面又流水,没办法,我的确是个受虐狂。现在最好的办法
就是好好休息,保存体力,尽量挨过这个可怕的实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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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28日,晴。
最后确定明天(周六)早上10点开始实验。我去找Robertson教授,他们和Richard正在布置实验室和虐待用具。看见他们相谈甚欢的样子我简直觉得自己好像被孤立了一样,似乎落入了一个圈套。要不是Richard是我选的,我真怀疑他们是一伙的了。
Richard向我眨眨眼睛,嘱咐我明天一定来,不要害怕逃跑。
我反唇相讥叫他把工具检查好,别到时候用不了。他拿起一个带铁刺的木棒,作抽插状。我扭过头,装做没有看见。
不过明天他要是真用这个东西,三下两下就能把我下面毁了。毁了对他也没有什么好处,他也没得玩。
我也只有这样自我安慰一下,从他的虐文来看,他是一个喜欢玩,要慢慢折磨,看着女孩受罪的人。不是那种为了破坏而破坏的暴虐分子。
Robertson教授叫我回去好好休息。我却睡不着,越来越紧张,又不敢吃安眠药,怕影响明天正常的感觉。最后决定起来用我的像机自拍。拍遍全身每一个角落,万一明天受虐后,真的恢复不了,也算一个纪念。
累了,准备睡。
明天的事情明天再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