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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1)

  穿过一条小巷,再拐几个弯,就上了市中心最繁华的兴中道。培鑫医院就在这条道的中间位置。培鑫医院是美国人开的,在平东市,也算是最好最贵的医院了,陆大青就在这个医院疗养。

  本来,子凌是劝陆大青到燕津的协和医院去疗养的,可是子月却不答应,陆大青一走,就相当于倒了一颗大树,虽然这颗树已经朽了,但摆在那儿,还是有一定的作用。陆大青本人也不愿意上燕津,病情这么重,谁知道能不能回来呀,落叶归根,从年轻时起,就在平东这块地方奋斗,从感情上来说已经离不开它了。

  李柔倩与女儿子燕一边向医院的方向前进,一边闲扯。子燕成为女人之后,思维方式似乎全变了,前卫得很。特别是当她知道母亲对哥哥也有着那份特殊的感情之后,在李柔倩的面前,讲话就更放肆了,一点也不像是一个女儿在对母亲说话。

  李柔倩从心里来说,是不愿意女儿这样子对自己的,可那又有什么法子呢。子燕在家里最小,最得宠嘛,从小就被娇惯着,说话从来就是没大没小的,何况自己的短处还被女儿捏着哩。女儿与其哥哥好,自己也同其哥哥好,从名份上看,她俩都算是子荣的情人,关系对等,自己又能抱怨什么呢,唉,真不知道事情竟然会发展到一步,命,这就是命!

  李柔倩是一个信命的人,也是一个信佛的人。

  “妈,哥到底什么时候回来,你是不是在骗我呀。”

  “疯蹄子,谁骗谁呀。”

  “哼——妈现在越来越坏了,妈是一个坏女人。”

  “小声点——”李柔倩拧了女儿的耳朵一下。

  李柔倩喜欢走路,走路是散步的代名词。平日里车来车往,她都腻味了。娇生惯养的富日子过惯了,穷日子就成了香悖悖——母女俩个是走着去探视陆大青的。

  陆子燕的打扮古灵精怪得紧,上身一件真丝羊毛短衫,下身一条紧绷绷的牛仔裤,脚上一双发糕鞋,肚脐儿露在外面,肩上一个小巧的皮包,随意地搭在屁股后面,看起来就像是一个时髦女郎,一点也没有中学生的样子。虽然有太阳,但天气还是挺冷,李柔倩为女儿多穿点衣服,没少说话。但陆子燕就是不听,李柔倩拿她一点办法也没有。

  其实李柔倩穿得也并不多,相较与女儿,也就多一件白色的风衣罢了——风衣的衣襟敞开着,露出里面大红的羊毛衫,腿上一条淡绿色的裙裤,迎风飘摇,看起来也是一副要风度不要温度的模样。李柔倩近年来眼有些花,戴上了一副碳晶架老花眼镜,但这样一来,使得她本来高贵的气质,就更上一层楼了。

  美丽的女人是街道独特的风景,城市需要美丽女人的点缀。李柔倩母女走在大街上,当然吸引了许多的目光。众目睽睽之下,女儿没大没小的,李柔倩当然急。

  “李柔倩是我老公的婊子!二奶,嘻嘻!”陆子燕仍旧顽皮,把嘴伏在母亲耳边,讲着悄悄话。

  “你——”啪的一声,陆子燕的屁股上挨了一下。

  李柔倩下意识地将帽沿压了压,脸红得像打霜了的柿子,冲女儿怒目而视。

  唉,想想,这也是自作孽。真不该让女儿知道那么多。已是花甲之身,怎么就管不住自个这张嘴呢。哼,怪只怪那死人,人家寂寞嘛,总得找个把知心人聊聊心事吧。偏偏值得信任的闲人,只有这疯蹄子。嗯,如果——如果人家给了那死人,两美侍一夫,疯蹄子该不会闹出啥事来吧。哼,我量她不敢,怎么说我也算是上是大的吧,哼,大的当然得压住小的,这疯蹄子,看我怎么治你!李柔倩若无其视地往前走,尽量不理女儿,心里似乎被马践踏了一般,一时乱糟糟的。

  “妈——快到了,你不理女儿啦——妈——大不了将来我让你做哥的大太太。”陆子燕低三下四地拉着母亲的手,望着母亲。

  “哼——你不想妈帮你保护肚子啦?——哼!”李柔倩轻声地冲女儿娇嗔一声。

  “妈,女儿错了——”

  这一招还真灵,李柔倩妩尔一笑。

  “妈,真的,你做大太太,我做二太太,嗯,一家人嘛。”

  “疯蹄子,你又来了,嗯——这可是你说的。”李柔倩表面上对女儿的喝斥来喝斥去,其实心里如吃了蜜糖一般甜。

  “那我叫你一声姐——柔柔姐姐。”

  “屁,小心我撕烂你的嘴,哼,那死人欺侮妈,你也来欺侮妈是吧。”李柔倩嗔怒道。

  “妈,我们都是哥的太太嘛,就让我叫你一声姐吧,只当做是实习嘛。”陆子燕挽着母亲的手,轻轻地摇晃,“柔柔姐姐。”

  “嗯——到了,到了。”柔倩应了一声,不由得身子都酥了。

  李柔倩是第一次上医院去探视老公。虽然她打心眼里不愿意去,但夫妻总归是夫妻,表面功夫还是一定要做的。不然,外人会怎么说呀,说来说去还不是说李柔倩怎么了,不是非常贤淑、颇具古风的一个贵妇人吗?怎么老公住院了,也不来探视一眼?是不是陆氏出了什么变故——说到底,李柔倩还是担心陆氏不稳,于儿子的利益有大的损害。

  (2)

  “大小姐,您找我有事?”

  “嗯,小吴,你坐,你坐。”陆子月和颜悦色地对青桐别墅的吴少安说。

  趁母亲与妹妹一走,子月就把吴少安叫到了二楼的一间偏房。吴少安生得高高大大,一脸的络腮胡,眼睛小如豆粒,相貌丑陋。在陆家,他已做了差不多六年。吴少安老家四合,是一个穷得叮当响的地方,当兵出来以后,流浪江湖,没有工作,后来陆府招人,看其老实,才将其招入府中。

  “小吴啊,回过家没有,你爸的病好些了吗?”

  “唉,多谢大小姐关心,我爹那病啦,唉,没钱治啊,拖着哩。”吴少安一提到伤心事,就一脸的哭相。

  “想不想弄一笔钱回家与你爸治病啦?”陆子月盯着吴少安的眼睛。

  吴少安垂下眼脸,怯怯地回答说:“大——大小姐,想——想结婚都没——没钱哩,唉。”

  “想不想,就一句话。”

  “当——当然想。”吴少安有些结巴。

  “想钱的话,我就给你指一条明路,但不晓得你有没有胆量做。”陆子月轻蔑地说。

  “大——大——大小姐,您——您说吧,啥子门道?”吴少安脸涨得通红。

  “你过来,把耳朵伸过来。”陆子月笑眯眯地冲吴少安说。

  “我——我——”吴少安更加拘束。

  “我又不会吃了你——伸过来。”陆子月板起脸孔。吴少安见状,赶紧把头凑了过去。

  陆子月在吴少安耳边低语了一番。

  吴少安的脸越来越苍白,全身一个劲地发抖。

  “大——大小姐——我——我。”

  “不想干是不是——不想干我这就叫人赶你走!哼,白养了你这么多年。”陆子月怒目而视。

  吴少安双手抱头,沉默了好一会才抬起头说:“大——大小姐,我——我——”

  “我什么,有屁快放。”

  “我——我听您的,我——”

  陆子月闻言大喜,脸上立即绽放出得意的笑容。

  “这是两万块,你先收着,记住,这事儿对谁也不要说,听到没有!”陆子月提高了嗓门。

  “嗯——我——”吴少安嗫嚅着,再也说不出话来。

  “一切我都会替你安排好,你只要见机行事就行了,去吧。”陆子月见不得男人的窝囊相,不耐烦地挥了挥手。

  吴少安惴惴不安地走出了房间。

  “天啦——这究竟是咋回事?”吴少安怎么也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世上哪有做女儿的,这样子为母亲找情人的,嘿,这是啥回事,找情人也不该轮到我头上啊。

  吴少安一边走,一边摇头。

  (3)

  “姗姗,这些年还过得好吧?”

  燕津天寒地冬,到处一片白皑皑的,陆子荣穿着厚厚的雪铁龙丝绒大衣,还是觉得冷,站在一家商场前,一个劲地跺着脚。左姗姗俏灵灵地望着他,笑吟吟地说:“后悔了吧,哼,这么冷的天气只怕你从来没见过。”

  “真冷,姗姗,你还没回答我呢。”

  “离婚对一个女人来说,意味着什么,你还不了解,哼,我看你是明知故问。”

  “哦——不好意思,我只是想关心关心老校友。”

  “关心我,那就陪我进去买一件大衣。”

  “对,出来的时候,我见你只加了这么薄的一件风衣,心里就不好受,走,进去,我帮你选一件。”陆子荣笑着说。

  “有这样子关心人家的吗,哼,幸亏晓玲死得早。”

  “姗姗,别生气啦,来,跟我进去吧。”陆子荣晓得左姗姗话里有话,主动地将她拉到怀中,两人相拥着走进商场。

  左姗姗第一眼见到陆子荣,心里便荡起了一圈圈的涟漪,说实话,如果当年陆子荣主动一点的话,她未必就会嫁给高远新那个外强中干的家伙。是故,陆子荣的主动相拥,使得她油然而生一种幸福的感觉。这种感觉真好,唉,好些年没有过了——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这句老话真的一点都没错。自己嫁给高远新,得到过这种感觉吗?没有,从来没有。花花公子,肚里一堆草料,行尸走肉罢了,只怪自己当年瞎了眼,唉——这或许就是人生罢,人生弄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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