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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广州最热的那个时期,我发现了个很严重的问题:老文知道小筝上班时间,他有时在上午上班时间,有机会便偷溜到小筝那里去了。

  要说,这不算什么了不起的事。但关键就在于:在这个事上,老文对我绝口不提。——这种刻意的隐瞒,就难免是憋着坏了。

  我怕小筝现在情绪正不好,难免会觉得孤独寂寞冷,别一时脆弱麻痹,让老文趁机占了便宜。当然,那种护食的心理,多少也有一点。人有时候就是:虽然自已吃不下,但看着别人要吃,又不舍得了。

  我找了个时间,请老文在外吃饭。按老文的话来说,就是请他下馆子。

  然后,对他提出了严正的警告。

  我告诉他,要追小筝可以,上床也没问题。——但是,前提是,他得先和现在的女朋友分手。想脚踏两条船,或是得手后就丢,那是不行地。并跟他说明,他要搞别人,不关我的事。可小筝不同,如果出了什么事,我怎么回家过年?

  我希望,他能考虑到我的立场。

  他那人,是个说什么都不会觉得难为情的人。他也老实跟我说,对小筝是有点小想法。不过,既然我都这么说了,那他就只能死心了。就算是再去,顶多也就是闻个味,不碰还不行吗?

  我说,去闻个味也不行。小筝都说了,你看她的眼神,象要用眼光剥人家的衣服似的,让人起鸡皮疙瘩。

  他忙辩解道:我真不是那种人,我以前也不这样的。还不是因为老婆不在,憋的么。你这种生犊子不懂,没干过那事,没有过那种长期的夫妻生活,倒还能忍。可有过又没了,那是真憋的难受,你吧,以后就知道了,要是同样的情况,你也不会比我好到哪去。

  他和她女朋友,其实还没有结婚,只是谈的时候长了,又同居过,便习惯性的叫老婆。

  我当然不信他这套话,叫他憋的难受,就找自已老婆去。

  他又跟我诉苦道:去他老婆那里,是真不容易。如果坐火车,虽然便宜,但如果没个两三天的长假的话,赶不上点;如果坐客车,又太贵,她女朋友舍不得那钱。

  说着,他拿起酒杯,干了一口,又接着说起:他们就算是见了面,他女朋友也总舍不得开单间的旅馆,觉得太费钱。于是,什么公园里,马路边上的小凳上,录像厅里,天桥下,绿化带,小林子,所有能想象的到的地方,他们都试过。

  他那嘴巴又能说,说的活灵活现的,我听着虽有点不好意思,但更多的是好奇而又兴奋。这么一打岔,我把要责问他事,都忘到一边了。

  说起来,人和人的性情,有些真是天生的不一样。虽然我是写小黄文的,但就算是今天的我,要当着谁的面说这些,还是会觉得尴尬不自在,自然也就说的磕磕绊绊,脸红舌短。但老文却不会,他说这些时,是自然的再自然不过,就说在说吃饭喝水一般。

  这之后,我又找机会,去跟小筝做思想工作。

  我郑重地、重复地提醒她,老文是有女朋友的,而且是同居过的女朋友。又说他色心大,脸皮又厚。总之,把老文批的无一是处为止。

  在我义正言辞地劝善时,却又总在分心。她脖子至领口一大片的雪白,总晃着的我眼睛;上面细密的汗珠,总让我想聚焦细看;宽松的衬衣里,没有胸衣会是什么样子。

  小筝听了我这话,却笑了起来。不是难为情的笑,而是那种觉得我说的话很多余,自已很自信的笑。

  她说:她就算是孤单寂寞冷了,就老文那干瘪脸和黑瘦竹竿的形象,找谁也不会找他啊。

  听到这话,我也就放心了。

  她接着又说起,有个小伙子,几乎天天晚上去她那店里,经常还故意趁她在边上的时候,买些面包啥的,借机还找她聊天,问她叫什么,哪的人之类的。

  然后有点小得意说:我又不是没人要,干嘛找老文啊。我只是看他挺能说的,闲聊一下也挺有意思。再说,他色是色了点,但也没胆大到动手动脚,或是用强。

  顿了一下,她又小声的说道:我就是要找,也找个你这类的。

  我虽然听到,却不敢接话。于是,我俩都沉默了下来,气氛多少有那一点不自在。

  之后,小筝没有再谈这个话题,跟我聊起了其它的事。

  说着说着,不知道怎么,小筝和我说起:说她店里的老板说,有好多姑娘为了多挣钱,都去做兼职的,也就是去做小姐的意思。象小筝这么年青漂亮的,一次至少也有上百,处女的话,还有至少上千的红包。还说,如果小筝有兴趣,他可以帮小筝介绍。

  我很奇怪,她怎么突然跟我说起这个来,因为她平常说话还是比较矜持的。

  我心想,不会她真动心了吧?难道是因为工资太少,不够用,着急了?

  我又不好意思问的太直接,只旁敲侧击的问她的钱,还够不够花,不够就和我说,我再拿点给她。

  她说还够的。

  虽然她这么说,当晚,我还是去取了5百块钱,拿给了她。

  第二天,睡了一觉起来。想想昨晚小筝的话,还是觉得有点不对劲,好像是另有深意才对。

  我自己拿不定注意,想到老文,不管怎么说,他一定见不得,他朝思暮想的菜,落入别人的口中。这个时候,我和他就是站在一条战线上了。

  我得空把这事和老文一说。他听了,马上确定:就是那个老板对小筝有想法,故意这么说的,就是想试探的意思。小筝把这话学给我说,想表达也就是这个意思。

  更重要的是:除了这件事,那个老板是不是还有别的什么言行,毛手毛脚,占她便宜之类的。而小筝会不会不好意思,把这些事都跟我说?

  我看老文一边分析,一边走来走去,低头思考,一脸的严肃认真。心想:果然是一条战线的,态度就是不一样,完全不象平时那么嘻嘻哈哈。

  我们又商量了半天,终于拿定了主意。

  到了星期天早上,我和老文,带着十来个公司的男同事,一起到了小筝的那家蛋糕店。那店本就不算大,又摆了些墙柜和矮的玻璃柜,十来个人站进去,感觉一下子都站满了,店里的光线都暗了一截。

  老文走上前,对玻璃柜里的一个矮胖中年男人说道:「是胡老板吗?」

  那位胡老板大早上的,突然见这阵势,早吓的脸都呆了。听了老文的话,紧张地点了点头。

  老文便直接走进了玻璃柜里面,手往他肩膀上一搭,阴笑着说道:「胡老板,听说你在这片人性最好,我来找你交个朋友,出来聊几句,如何啊?」

  然后也没等他答应,便拖着他,走出了店门。

  具体说些什么,我也没听清,只过了一两分钟的样子,他们又进来了。只听到老文说道:「都是朋友呗,以后互相照应着,以后有啥事就吱一声,兄弟没啥长处,就是不怕点事。」

  那胡老板「嗯嗯!好好!」的应和着,好不容易,从老文的手里脱开。忙拿出些面包牛奶之类的,要请客。

  老文说道:「要揍坏人我们不手软,但朋友的便宜我们是不占的。」

  说完,给我们一个眼神,便一起出去了。

  经过这一场,我完全没想到,老文还有这一手。整个过程,都弄的像模像样的,说话动作,一点都不怵。我都怀疑,他以前是不是真干过这类行当。

  第二个月,小筝就转正了,工资从3百,变成了5百,每月的假期,也从两天变成了四天。

  小筝知道这事,觉得很是感激,还说这之后,她那个老板,就对她老实许多,转去骚扰另外一个员工了。

  我听了很是高兴,但多想想,又觉得心下有些黯然。

  小筝有我们帮忙,那么其它的人呢?

  如果环境窘迫到,无法承受丢掉这份工作,是不是,也只好顺从了?

  等小筝第一次,拿到了5百块的工资后。她便跟我说起,想要谢谢老文,但不知道该怎么谢他才好。

  我便说道:「老文这人吧,有三好。好吃好喝加好色!」

  小筝听了就笑了。

  然后,我便给她出主意:「你要不,找个小馆子,也不用多好的。有两个荤菜,然后加瓶酒,他就可以当过年了。」

  等到她休假的时候,我和老文下了班后,便一起去了一家小餐馆。

  她今天的装扮比平时用心,好像还化了点妆,至少是抹了口红。这下,老文的眼睛更是沾着移不开了。

  我一开始还只是用眼神睁他,想着给他留点面子。可现实是,根本没用。没办法,我只好当着小筝的面,用语言恫吓他了。我都怀疑,要不是我在,以老文那饥渴样,大概能把小筝吞了下酒。

  没想到,小筝的酒量却是不错,来者不拒。跟老文比,也不妨多让,彻底让老文服气了。不过,再好的酒量,也怕喝的太多。我感觉,好像她比老文都喝的还要多。

  回去的时候,她走路已经有些歪歪扭扭了。老文想要上去扶她,我一把把老文的手打开。他这个老色鬼,又喝了酒,真让他扶着,还不知道要卡多少油水。

  老文自己也有点醉,但我就不管他了,让他自己先回去,我把小筝送回了房间。

  好不容易把她弄了回来,放在了床上。她一躺在那里,一身是汗,「呼呼」地吐热气。

  过了一会,她嚷着要喝水,我便倒了一杯冷开水给她。她接过「咕噜咕噜」

  一口气全喝完了,而后又开始在那吐气。

  又过了会,她说她热的厉害,一身的汗,叫我帮她烧点水,她想洗个澡。

  那时的这种出租房,是不可能有什么热水器之类的。都是用那种铜管的,放在桶里烧的那种「热得快」。

  水烧好后,我便喊她。她躺在那磨蹭了一会,终于爬了起来,拿了衣服去洗澡了。

  我看她说话走路的样子,倒也还没如何,心里更是佩服她的酒量。

  她洗完澡出来,换的又是那身宽松的衬衣。我本来坐在电脑前的椅子上,她一直走到我身后,然后很自然的,从后面趴在了我的背上。可能是因为,我前面把她弄回来时,本就是半扶半抱着的,有了这样的经历,也就不见外了。

  我本就光着上半身,在广州这地方,别说在房间里,就是在大街上,光膀子的也一堆。明显的,我的后背感觉到,两团软绵中,有两颗硬物。

  闻到她嘴里还带着点酒气,便说道:「你请老文吃了饭,表达下谢意也就够了,干嘛还陪他喝了那么多酒,没必要的。」

  她轻摇了下头,说道:「不是,我是自己想喝,才喝的。」

  「怎么了,有什么烦心事吗?难道那个胡老板,又不老实了?」

  「不是,就是觉得心里怪闷的慌,想喝酒。」顿了一下,她又接着说道:「那胡老板的事,你回去之后,可别对人说,谁也别提,一点影子也别提,就当没这个事。」

  我有些奇怪,为什么她要说的这么着重,便问她。

  她叹了口气,接着解释道:「这种事吧,怎么都是女的吃亏。只要一传出来了,村里面那些老女人,能把一传成十;能把粒芝麻传成西瓜;就算是被强奸的,也能传成你主动勾搭人。反正,只要是沾点男女的事,最后被看不起的,日子不好过的,总是女的。」

  这下我就明白了,想想,也确实如此。确实在绝大多数时候,男女的事,男的传了什么,不说不会怎么样,搞不好还成了吹牛的资本,觉得自己有能耐,了不起。可女的刚好相反,好像就就变得脏了,丢脸了,不值钱了,见不得人了。

  我也终于明白,她心底,其实也有着某种,和我相似的顾忌。

  这也可能,就是那么多人想出来打工的原因之一吧。传统农村的生活,就如上学一辈子都读一个班,而且想转班转校退学都不行。一辈子,永远要面对那些人,你喜欢也好,不喜欢也好,是躲也躲不掉,逃也逃不开。

  而打工,是另一个新的世界。似乎给了每一个出去的人,一副新的面孔,一个新的环境,一个从零开始的社会关系,一个摆脱过去,从新选择的契机。这就有点象玩网络游戏,换一个服,从新建个号,什么都是从头再来,没有历史。

  自由地挣扎。——甘苦皆有,悲喜参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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