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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我出院了,小赵跟我说:“你千万别跟你爸妈提出院的事情啊,你摔成植物人那会儿,我骗你爸妈你公差出国了,说很久才能回来,因为国外通讯不好,所以暂时没联系。”

  我一个做传媒的还能出国?还他吗去了通讯不好的偏远国家?咋的,我去非洲扶贫了?

  但我还是给我爸妈打了个电话,意外的是,他们真的以为我出国了,在知道我的平安后一阵狂喜,接下来就是漫长的通话和问候。

  我就这样睡了三年?

  可我依稀记得,有些模模糊糊的事情,像做梦一样,想不起来,可总觉得发生过什么。

  呼,大梦三年?

  庸俗的我在查询了银行卡里的余额后陡然觉得自己是个暴发户了,我没工作了,就拉着小赵整天的胡吃海喝起来了。

  一转眼,快要入秋了啊。

  那天,我做了个决定,不在市里待下去了,我要回老家。

  小赵气的直拍大腿骂我废物,说我承受不住大城市的锤炼,要去小城市里带着我的骚气去兴风作浪,我嘿嘿一笑,觉得年纪大了,不想拼了,本来就已经混吃等死习惯了,不如回家去安分守己当个小市民,还能陪着二老。

  散伙饭的时候,小赵恋恋不舍,喝多了,就搂着我吱吱呜呜说酒话,说差点我这个好兄弟就没了,但他支持我的决定,但接下来这货开始满嘴跑火车了,他说去年我失踪急的要疯了,满城风雨的找我,我一脸古怪的调戏他:“你去洗浴城里找我了吧,哥们那会儿不是在医院里躺着了吗,四脚朝天那种。”小赵好像酒醒了一样陡然浑身一激灵,连忙搪塞道:“对对对,妈的,不是没人和我去腐败,我难过吗!”

  反正后来我也喝醉了,

  醉了挺好,比活着的时候舒服。

  回家了,也挺好的。

  我在老家和家里人团聚后,和朋友入伙搞了个工作室干起了老本行,日子没以前在市里那么紧凑了,开始悠闲起来了。

  这才到三十岁,我已经开始养生并直接进入养老状态了。

  偶尔会腐败一下,我越来越喜欢一个人了,呆在阳台上,泡杯茶叶,没事再装逼写点东西,父母为婚事催促过两次,但似乎见效甚微后就懒得再搭理我了,幸好我爸妈比较开明,这是真的。

  我的新房子装修好了。

  其实早就装修好了,应该是在我昏迷的那三年里,住进去的时候整栋楼早就住满了。

  不过让人好奇的是,我对面的那家人从未见过面。

  甚至住进去几个月后从从未见过一眼,估计是在外面发展不错的老板在家里买了房子备用的吧,我们小县城里这样的太多了。

  不知不觉,恍恍惚惚又三年过去了。

  那年开春的时候,对面忽然住进了人了,虽然没见面,晚上在家的时候会听到开门声,还有很可爱的小萝莉的声音。

  呀,应该是幸福的一家三口吧。

  瞧瞧我,就是这么的多愁善感又敏感。

  时间还在流走。

  那天是周末,一大早的小赵精神抖擞的杀过来找我聚聚,男人都懂的,吃饭烧烤足疗KTV再加啥啥一条龙,一直折腾到晚上十一二点的时候我终于不胜酒力,好不容易好说歹说终于把因为喝高了酒劲没退而依旧活蹦乱跳的小赵硬塞回靠近家的宾馆里面,然后踉踉跄跄的回家了,刷了卡之后我的酒劲似乎渐渐的消退下来,走在小区的绿化带边,晚风一吹说不出的舒服。

  快到家楼下的时候,鬼使神差的就在旁边的假山小公园下面坐下来了,困意消退了一半,意识也清醒了许多,其实我现在很喜欢这样的感觉,然后不远处就传来了脚步声。

  “咯咯咯。”清脆的小女孩的撒欢声。

  “可可!太晚了!不要吵!会影响别人睡觉的!”随即就传来了女人略带责备的声音,很年轻的声音,我扭头看过去,一只可爱的小熊窜了出来。

  是那个小女孩,穿着连体的小熊童装,套着脑袋,手里拿着一只棉花糖。晚上很安静,也许是忽然看到了我,那小女孩在看见我之后生生的止住了脚步,扭头看了一眼身后,神情有点扭捏,我朝她呵呵一笑,好漂亮的小女孩,跟瓷娃娃一样,那一身小熊套装也是格外的可爱,忍不住开口逗她:“小妹妹,你好可爱啊,棉花糖给叔叔吃好不好?”小女孩似乎并不怕生,在短暂的扭捏后看着我的模样就咧嘴笑了起来,居然不小气,就真的举着棉花糖抵了过来,但还是奶声奶气的补充了一句:“就给吃一口哦!”

  我摇摇头笑了笑,忍不住想去捏她的小脸,而就在这时,“可可!”又一声焦急的呼喊声伴随着女人的脚步声,我下意识抬头看了一眼。

  路灯和角度刚刚好,那道清丽又纤细的身影从绿化带的倒影里缓缓的出现,在女人脸上短暂的停留了一眼后,我有点呆滞的停顿了一下,好漂亮的女人,刚伸到一半的手又缩了回去,继而朝那女人歉意的笑了笑:“抱歉,你家孩子太可爱了。”

  “妈妈!”小萝莉娇滴滴的叫了一声,女人也跟着朝我点了点头:“没事的。”我忽然“咦”了一声,看了一眼楼上:“你不会是住在306的住户吧。”女人稍微的犹豫了一下,跟着轻轻一笑:“嗯。”原来是邻居啊,但接下来就有点尴尬了,其实我是个很不擅长和人打交道的人,尤其是和漂亮女人,女人低着头似乎有点不好意思开口,我懂了,对小萝莉笑了笑:“快跟妈妈回家吧,叔叔跟你开玩笑的,叔叔长了蛀牙,不能吃棉花糖的。”

  “嘻嘻,妈妈最喜欢吃棉花糖了,每次给可可买的时候,可可还没吃呢,她自己总是忍不住。”小萝莉真的一点都不怕生,似乎是感觉到了我没有恶意,意外的比她母亲会聊天,我又笑了笑,心想着要是自己的闺女该多好啊。小萝莉就一蹦一蹦的走回去了,看着那娇小又可爱的小熊装扮,我忽然懵了一下,莫名其妙的就张嘴问了一句话:“你家小姑娘叫什么名字啊,太可爱了。”女人停顿了一下,扭头扫了我一眼后小声道:“她爸爸姓林,叫林可,小名就是可可。”

  林可……林可,我在心里反复咀嚼这个名字,可可,你是天使吧,可以让人一瞬间就把所有的恨都忘记?

  我轻轻的嗯了一声,紧接着站了起来。

  原来,你把我送进会所里,是要把孩子生下来吗。

  “喂。”女人就要转身走进楼道的时候被我叫住了。

  她像是触电一样浑身颤抖了一下,我也抖,因为说话有点不自然了:“那个,那个……”女人这次直接转过身,怔怔的看着我:“嗯。”真尴尬呀,她看出来我想说话,可我又说不出来,她就那么干巴巴的等着我,小萝莉一脸好奇的盯着我,又看着自己的妈妈。

  最后,还是女人主动开口了:“你叫什么名字。”

  我扭捏了一下,终于叹了口气:“我姓许,许南乔。”

  女人的嘴角颤抖了一下,也许是她看到我流泪了,说话也渐渐的颤抖起来,哽咽了好久,终于缓缓的吐出三个字来,呵,我这辈子都不会忘记这个名字的。

  她说:“陶欣蓉。”


第五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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