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刽子手们在让柴琨亲眼看着自己老婆被人割碎后,也把他千刀万剐了。
柴琨可就没有他老婆那般英雄,剐的时候狼嚎鬼叫,哭爹喊妈,让在场的人十分不屑。
行刑之后,各家苦主把割来的两犯皮肉在各家死者的灵前供祭了,然后各自拿到远离州城的地方扔掉,残碎的人骨由柯州下属各县派人取去丢在荒野之中,只有两颗人头在城墙上挂了三日示众。
何香姐近水楼台,官家事先已经知会了苦主,把两犯的心肝留给羊角寨的人祭奠了何老寨主。
这次剿匪之役,花管带又大获全胜,还带回一个美貌的何香姐来。
三小姐此时一心都在儿子身上,那种事儿就没了兴趣,更没了闲心去管花管带的性事。
花管带也不是那种没心计的人,白天只要不升堂,就在三小姐房里守着老婆儿子,晚上才去吴佩佩和香姐处厮混。
三小姐也颇知如何拉拢人,每到晚上儿子睡下,叫花管带把紫嫣带走,也好让她沾些雨露之恩,直到一年以后,三小姐才重又加入了同花管带肉捕的战团。
转眼花管带的儿子便三岁了,三小姐又怀上了。
一家人日子过得尚好,可惜太过平淡,先开始几年,省城里还不断有些个飞贼行窃,都叫花管带给逮住了。
这些年,飞贼们大概是怕了,都跑到别处去了,花管带没了买卖,平淡得每天都为此而唉声叹气,时不常就去街上遛遛,总想找点儿事做,哪怕看人打架吵嘴都行。
这一天花管带闲得难受,便带上小厮花安,一起去街上走走,到得四喜楼,两人上得楼去,大吃大喝了一番,等吃完了,花管带却发现自己的银子不见了。
花管带并不是忘记带银子了,他不是个欺压百姓的人,所以无论买什么都付钱,平素出门身上总有个四、五十两碎银子,有时还带些银票。
今天出门时也仔细检查过,确实装了不少银子在身上,怎么会没有了呢,一定是被人偷了,什么人这么大胆,竟然偷到自己身上来了?
花管带冥思苦想了半天,这才多少有点明白。
原来在大街上走的时候,与一个身材矮小的书生走了个对面,不知怎的,那书生突然绊了一下,一跤往花管带面前摔过来,花管带赶上一步扶了他一把。
当时也没太在意,现在想一想,那分明就是个假书生,目的就在自己的腰包呢。
花管带本身是个大官,商人们巴结还巴结不过来呢,所以,他吃顿饭不给钱本来也不算什么,哪个酒楼的老板也不敢向他要,可问题不在这里,问题是这让他很没面子,而且心里还“咯登”一下子,冒出一头冷汗来。
因为什么?花管带是个一流高手,一般人轻易近不得他的身,现在竟然有人从他的身上偷东西,这可是好说不好听,还有,如果人家能神不知鬼不觉地从他身上掏东西,那么如果换成行刺,那不就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吗?!
究竟这小偷知不知道自己的身份?自己出门害怕招摇,一身武生公子打扮,所以对方可以只是个外在的小贼,不知道自己是谁,如果真是这样还则罢了,如果对方知道自己是谁,那么又是什么目的呢?
花管带这一天苦思冥思,不得其妙,回到家,连自己可爱的小儿子都没心思抱了,把自己关在书房里,一天一夜没出来。
四房妻妾见他不快,也都急得不得了。
第二天,花管带从书房出来,又恢复了往日的模样,他想。
“如果那小贼不知道自己是谁,那只不过是破点儿小财,没什么大不了的。如果对方目的是自己,那么他们一定还会再找自己的麻烦。不怕他们不动手,就怕他们蛰伏起来,自己可就没抓挠处了。”
于是,他没事儿人儿似地把关切地等在书房外的四个大小老婆安慰了一番,叫小厮再给他准备些银两,照常上街去乱逛。
当然,头天去过的地方还要再去,万一碰巧遇上昨天那个小贼呢,也好顺手抓来。
在街上转上一天,没发生什么,转过天来,花管带刚要出门,老管家来报,本地知县刘大人求见。
一见面,两人互致寒暄后,花管带忙问。
“刘大人到此,不知有何见教?”
“岂敢,下官此来,确是有一件奇怪的事情求教。”
“什么事?”
“花大人请看。”刘知县从袖筒里掏出一张黄裱纸递过来。花管带接过来一看,上面用一笔小巧娟秀的字写着。
“今借去白银五百两,改日当面奉还,绥靖营管带花敏拜上。”花管带弄得一头雾水。
“刘大人,这是……?”
“噢,花大人别误会,这是今天一早有人给下官留在书房桌案上的,下官一查,书桌柜子里的银子果然少了一封,共是五百两。下官知道,经花大人这等身份,自然是不可能做那梁上君子之事的,不过,这窃贼留下书柬,似是与大人有什么怨恨也未可知。”
“必是如此,不瞒刘大人说,前天在下也被人偷了银两,在下正在调查,不想又出了这等事,看来,下手之人目的不在银两,似是故意为难在下。”
“那,花大人打算怎么办呢?”
“刘大人放心,既然与花某有关,所失银两,花某一定如数给大人补上。”
“嗬嗬嗬嗬,花大人误会了,五百两银子在寻常百姓不算个小数,可在咱们为官的里算得什么?那些贼人目的既在大人,这区区五百两银子在他们眼里只怕也只是小钱而已。下官是说,如果大人有什么打算,用得着下官的地方,只管知会一声,下官一定鼎力相互。”
“如此就多谢刘大人,既然他目的在我,我也决不与他干休。刘大人,可否带花某至府上书房一看,花某想知道这贼人行窃用的是什么手法。”
“那是自然,咱们这就走吧。”